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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元驽神情沉静,缓步在宫里行走着。

    唯有眼底,偶尔会闪过一抹复杂。

    他似是不甘,可又不敢违逆皇伯父。

    素来张扬的少年,挺拔如松的背影,竟透着一丝的落寞。

    唯有他心底在冷笑:

    “又是这样!皇伯父,您还真是每次都不让侄儿‘失望’!”

    “您想信我,可又不敢信我。您想宠我爱我,又羡慕忮忌,不愿让我好过!”

    “功过相抵?呵!用阿延来牵制我,甚至是让我难受……您啊,活得这么纠结,累不累?”

    满心都是算计,说句话不是陷阱就是试探,晚上睡觉估计都要睁一只眼。

    这般活着,还有什么趣味儿?

    其实,元驽知道,如果没有阿延,他大概也会成为圣上这样的人,顶多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。

    没有可以信任的人,没有可以喘息的时间,每天都在算计、提防中度过。

    “还好,我比你幸运,我有阿延!”

    微微抬起头,看到天边的霞光,元驽哪怕没有见到苏鹤延,鼻息间似乎也萦绕着一抹让他心安的草木清香。

    “……虽然恶心了些,但,阿延练女兵的事儿,过了明路,日后再不会有人借此生事!”

    想到他的好皇伯父到底还是做了一件好事儿,元驽心底的愤懑总算稍稍消散了些。

    出宫,王府还有公务……对了,不知道今日阿延会命人送什么美食来,素来不好口腹之欲的元驽,不知何时起,竟开始有了期待。

    “驽儿,这是想去东南打仗啊!”

    元驽这边刚刚出了东华门,便有人将他在宫里行走这段时间的动作、表情等全都详细记录,然后送到了圣上的手上。

    其实,不用看元驽私底下的反应,他在御前的某些微表情,就已经告诉了圣上答案。

    这小子关注倭奴,可不只是关注案子本身,更是想要去东南领兵。

    “到底是少年,恣意又热血,总想着统领千军万马,驰骋疆场。”

    圣上将纸条团起来,丢进了桌角的洗笔缸。

    本就沾染了墨汁的浑水,瞬间将纸团侵染,然后糊作一团。

    “可惜,朕要的不只是一个少年大将军,还是一个合格的继承者。”

    “上过战场,懂得如何领兵打仗,就已经足够了,日后,驽儿就好生留在京城,在各部衙门好好历练,跟着朕学习帝王之术吧!”

    圣上并不觉得自己是在为难元驽。

    恰恰相反,他在竭尽所能地培养他,让他能够成为一个帝王,而非将、相!

    圣上拒绝承认,他不让元驽去打仗是在防备他可能会染指兵权,继而有能力重现当年的万岁山兵变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阿拾,自招募告令发布起,短短三日内,各处的报名点,便总计有百人报名!”

    庞英姿拿着一摞的报名表,兴冲冲的跟苏鹤延说道:“这些资料,我都细细的看过了,居然条件都不错!”

    “哎呀,京城就是京城,人杰地灵,藏龙卧虎!哪怕是擢选女兵,竟也有这么多优秀的人选!”

    庞英姿说这话,绝对是有感而发。

    原本她还以为,京城乃首善之地、富贵之所。

    这里的人,非富即贵,即便寻常百姓,其祖上、其亲友也未必寻常。

    这里比边城、凉州等西北边陲更重规矩。

    女子大多都被束缚在家里,也就是富贵人家的女儿,还能骑马、打猎。

    对于百姓人家来说,女子更多还是会擅长女工纺织、煮饭烹茶。

    不像在边陲,哪怕不是军户人家,女子们也要在关键时候抵抗来犯的胡虏。

    彪悍,不只是本性,更是生存所需。

    庞英姿没想到,京城的女子在“彪悍”这一项上,并不比边陲的女子差。

    她们也不只是会绣花煮茶,她们亦有英武之气。

    “喏,阿拾,你来看,这些申请的女子中,军户出身的,也才只占四分之一。”

    “有天生个子高的,天生力气大的,亦有祖上是将门的,还有武馆、镖局家的女眷……”

    庞英姿很是兴奋。

    作为统领兵卒的将军,没有什么比看到条件优秀的兵卒,更让她欢喜的。

    先天条件好,再加上后天的刻苦操练,定能打造出一支能打胜仗的铁军。

    好苗子!这些可都是好苗子啊!

    没人知道,庞英姿看着这些资料的时候,嘴巴都差点儿笑歪了!

    苏鹤延懒懒地歪在躺椅上,听庞英姿说话时,她才稍稍注意了一下仪态。

    “听着确实不错。”

    苏鹤延并不像庞英姿这般兴奋。

    早就预料到了呢。

    偌大的京城,几十上百万的人口。

    女子占比,估计也有三十多万。

    就算是百里挑一,也有几千人。

    苏鹤延只要二百人,还是完全能轻松选够的。

    “何止是不错!”

    庞英姿没有计较苏鹤延的“慵懒”。

    一来,她已经与苏溪定亲,虽然还未举行婚礼,却已经是一家人。

    既是家人,也就不必顾忌太多。

    苏鹤延能够在她面前如此随性,未尝不是亲近她的意思啊。

    二来,苏鹤延体弱啊。

    让她一个病秧子,板正规矩地坐着,岂不是为难人?

    左右不是在正式场合,姑嫂私底下相处,自是怎么舒坦怎么来。

    三来,庞英姿颜控又惜弱。

    在她心里,似苏鹤延这样的病弱大美人,哪怕是杀人放火,她都能为对方狡辩,就更不用说只是没有那么地规矩守礼了。

    庞英姿抖着手里的资料,兴奋地从里面挑拣出几张:

    “阿拾,你看,这个王大妞,今年才十四岁,就已经身高五尺七寸(171cm),不但身高比许多成年男子都高,力气也大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这个柴九娘,军户出身,自幼研习拳脚功夫,还曾经在边城手刃胡虏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!这个也不错,镖局的姑娘,年少时,还曾经跟随父、兄外出走镖,骑术不比男儿差,擅长用刀,三五个男人都近不了她的身……”

    庞英姿把她从一摞资料里挑选出来的佼佼者,逐一介绍给苏鹤延。

    苏鹤延直起身子,探过头来,在那些资料上觑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嫂子,既然都不错,那就可以进行第二轮的面试。”

    “这一轮,我会安排百草堂、慈心院的坐堂大夫,先给她们进行体检,然后再进行体能、武功等方面的考试!”

    “我大致制定了面试的几项测试环节,嫂子你看看,是否妥当?可有需要添减的地方?”

    苏鹤延说着,身后的青黛便已经取出了一张纸,双手奉到了庞英姿面前。

    “体检?还有考试?”

    庞英姿眼底闪过一抹惊叹。

    没想到哇,她家小姑子,明明是个病弱的闺阁女子,招兵的时候,竟是比许多老将都周全。

    要知道,在许多时候,军户所招纳新兵,都未必这般细致。

    还要动用专门的大夫来诊脉、体检?

    看着四肢健全,活动自如,就能录用,根本不会这么麻烦。

    “麻烦吗?确实麻烦!不过,细细想来,倒也十分有必要!”

    在军营里,庞英姿也曾经遇到过某些兵卒。

    看着人高马大,内里却是虚的。

    还有的兵卒,因为某些原因,视力不好,不是瞎,就是视线模糊,或是分不清军令旗的颜色。

    不说上战场了,就是日常的训练,也总会拖后腿。

    庞英姿默默在心底记下了这一条:如果条件允许,日后庞家军再招募,可加入体检这一项。

    至于体能、武功等方面的考校,庞家军也有,庞英姿倒也没有觉得惊奇。

    但,这样的规定,却是一个连军营都没去过的人制定出来的,就颇能让庞英姿敬佩了。

    她忽然发现,自己这个未来的小姑子,确实病弱,却又极有内秀。

    又或者,阿拾会这般病弱,就是因为她太聪慧,老天都嫉妒了。

    压下纷乱的思绪,庞英姿继续把注意力放在“面试”上。

    她抖了抖手里的纸,不吝惜地夸赞道:“阿拾考虑得很是周全,这些条例极为妥帖,并无需要增减的地方!”

    “那就好!面试的地点,就暂时定在城北的马场吧。”

    那是元驽的产业,不过,早就由苏鹤延打理。

    如今,她不只是“表妹”,还是未婚妻,借用元驽的产业,端的是名正言顺,还毫无心理负担。

    “好!我提前去马场看看,按照这些测试的要求布置好,再制定面试通知!”

    庞英姿对于训练女兵这件事,兴致非常高。

    她整个人都处于亢奋状态,与苏鹤延商量完,就风风火火的离开了。

    苏鹤延虽然把庞英姿当成自己人,但到底没有血缘,也没有多年的感情。

    她扶着丹参的手,站起来,把人送到了房门口。

    庞英姿再三让苏鹤延留步,苏鹤延便没有出房门,只目送她离开。

    望着那道高挑矫健的背影,苏鹤延忽然对身侧的丹参说道:

    “丹参,你想不想去当女兵!”

    “依着你的条件、资历,以及对我的忠心,完全当得起百户的职位。”

    女兵就二百人,也就只有两个百户。

    所谓百户,其实就是“副将”,是女兵的二把手。

    苏鹤延让自己的武婢去女兵营,不是不放心庞英姿,而是“现实”使然。

    现实就是,人心难测,权力不能集中在某一个人手里。

    正所谓“亲兄弟明算账”,哪怕是一家人,也不可能做到真的毫无纷争。

    与其等事情闹到不可挽回、亲人反目的境地,还不如提前做好安排。

    有了明确的制度,有着强有力的制衡,反倒能够合作更好,还不会伤了感情!

    其实,所谓绝对的信任,在某种程度上,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形态的“捧杀”?

    说苏鹤延就是自私、疑心重也好,说她善于防患于未然也罢,她做事前,都设想到最坏的场景,然后提前做好安排!

    女兵是她的,绝不容许任何人主导,继而架空她!

    “姑娘,奴婢天生力气大,吃饭多,从记事起就没有吃饱过。”

    丹参扶着苏鹤延的胳膊,仰起头,深深的望着苏鹤延:

    “奴婢是来到您身边,才吃到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,也吃到了最美味、最珍贵的佳肴。”

    苏鹤延听丹参说的动情,眸光也闪了闪。

    她大概明白丹参的意思了。

    果然,就听丹参继续说道:“姑娘,奴婢只想伺候您,一辈子跟着您吃香的喝辣的!”

    什么女兵,什么百户,她都不稀罕。

    她就想跟在姑娘身边。

    苏鹤延嘴角上扬,她确定了丹参的忠心,但她还是想再劝说一二:

    “真的?不后悔!丹参,你应该知道的,你家姑娘我从来不会做‘无用功’。”

    “我既然敢豢养女兵,就有把握给这些女兵一个前程。”

    苏鹤延不是哗众取宠,亦不是小打小闹。

    她有自信,能够让这些女兵成为正规军,还能给她们加官进爵的锦绣前程。

    而非世人认定的过家家,甚至是“笑话”!

    她做不到,还有劣马兄。

    苏鹤延敢保证,所有跟随她的女兵,终有一日,都会无比感谢今日的选择!

    这般好事,苏鹤延自是不会亏待自己人。

    丹参作为她信任的武婢,苏鹤延既想让她去女兵制衡庞英姿,也想给她一份富贵。

    “姑娘,奴婢相信您,您定能做成旁人所做不到的事儿,女兵将来也定能成为人人羡慕的存在!”

    “但,奴婢还是想留在您身边!奴婢,不会后悔!”

    再好的前程,能有跟着姑娘好?

    丹参不怎么动脑子,并不意味着没脑子。

    贴身近臣,与封疆大吏的优劣,她还是能够分得清的。

    “好吧,你既决定了,就随你!”

    苏鹤延满意于丹参的选择,自不会强迫。

    回到堂屋,苏鹤延命人把灵芝等其他几个武婢都叫来。

    苏鹤延讲明了女兵的重要性,也许诺了几人前程,最后询问她们是否愿意去女兵营。

    几人先是相互交换眼神,接着就是兀自沉思。

    见几人都不说话,苏鹤延便道:“事关你们的未来,不必急着做出选择。这样吧,你们回去,与你们的老子娘等至亲好好商量一番,三日后,再来向我回禀!”

    几个武婢答应一声,齐齐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三日后,她们来苏鹤延面前做出回应。

    两人愿意去女兵营,其中就有灵芝。

    其他三人,则选择留在苏鹤延身边。

    “好,灵芝、连翘,你们去女兵营,与那些新晋的女兵们一起考核、训练,绩优者选拔为百户,辅助庞将军一起练兵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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