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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老狼志在必得,发出了进攻前的嘶吼。

    南云秋已到了坑底,退无可退,身底下又有根棍子,硬邦邦的,硌的屁股生疼。

    他抬起双脚,暂时护住自己,借机翻了个身,果真摸到一根棍子。

    白乎乎的,很光滑,长短轻重也很趁手。

    握紧棍子,他慢慢蠕动,想触怒对方靠近。

    果然,畜生嚣张惯了,禁不起挑逗,丝毫没有戒备,张牙舞爪猛扑上来。

    好几天没吃人了,怪馋得慌。

    “噗呲!”

    南云秋抬起棍子,奋力捅去,狠狠插入了狼腹。

    再一搅,老狼痛苦的哀嚎一声,死得很惨。

    他被老狼压在身底,此时已精疲力尽,只好躺在地上,极力回忆刚才的经过。

    我这是在哪?

    脑袋还昏昏沉沉的,应该是被下了蒙汗药。

    对,那柴禾有问题,樵夫也有问题。

    他抽出棍子,推开狼尸,晃晃悠悠爬起来,走到碰见樵夫的地方。

    果然,马,刀还有褡裢都没了。

    自己的确中了招。

    没了这些,还怎么到海滨城?

    没了这些,今晚会冻饿而死。

    唉,自己不该贪近路来这里,不该轻易相信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人。

    更自责的是,他以为这里距离河防大营已是几百里开外,应该很安全了。

    原来不是这样。

    或许,

    对他来说,从今往后,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。

    其实他早该看出,那个樵夫有诸多破绽。

    唉,不怪江湖险恶,要怪自己涉世不深。

    天杀的贼人,你们连干粮都没给我留下,把我扔在土坑里,任凭野兽吞噬,和杀了我有什么分别?

    要是再让我碰到,非要让你们血溅当场不可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他手持棍子,来了个刺击的招数,以发泄心中的怨恨。这根棍子关键时刻救了他,一定能帮他找到歹人。

    嗯,什么棍子会这样光滑?

    他凑近细看,吓得慌忙扔在地上。

    哪是什么棍子,分明是一根白骨!

    这根白骨的主人一定也是像自己这样的过路人,被凶残的歹人所害。

    他们不仅劫财,还害命。可恶至极,必须要找到他们。

    四周看了看,那担柴禾也不见了,南云秋顿时理清了思路。

    破柴禾都不肯丢弃,说明那家伙就是在这附近蹲点作案,而那担柴禾,只是道具而已。

    要是流窜作案,柴禾早扔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在附近,那么,眼前这座二烈山就极有可能是他们的巢穴。

    他决心抢回东西,报仇雪恨。

    昏暗的夜色中,大山像一只巨兽,一张巨网,似乎要把这个苦命的少年吞噬网罗。

    他四处踅摸,却连方向都分不清,更别提找到歹人的巢穴。

    但是,必须要找到,因为那匹马是他的性命,不能没有它。

    折腾了大半个时辰,南云秋斜靠在一棵大树下喘口气,四周是鸣蛩的聒噪,规律而有节奏,把山林映衬得更加宁静。

    唉,真累了。

    他确信,那个樵夫明日照样会挑着柴禾,继续欺骗像他一样的可怜人。

    挥拳击打在倚靠的树上,树纹丝不动,似乎在嘲笑他的柔弱无力。

    猛然,南云秋发现了什么,站起身,像狸猫一样,敏捷,迅速。眨眼之间,攀爬到了树梢,摇摇晃晃的,飘飘欲仙。

    此刻,

    在东南方向,有隐隐的火光闪烁,忽明忽暗。

    这个时辰,没有人会来山林野炊,而且,深更半夜还在外游荡的人,大多都不是良人。

    他下了树,沿着那个方向,气呼呼的跑去。

    没错,正是阿黄他们!

    三个人一看就是惯犯,得手后,好像并不担心受害者的报复,也不害怕官府的缉拿,居然大摇大摆在山坳里烤山鸡吃宵夜。

    阿黄当然最得意,他是首功嘛。

    两碗劣质的薄酒下去,舌头都收不住了:

    “老大,今天这一趟,有惊无险,说实话,那点子真厉害。也就是我亲自出马,要是换做旁人,估计够呛。”

    他说的旁人指的就是驴脸,因为此刻他正看着驴脸。

    驴脸有点挂不住,出言讥讽:

    “那小子得亏是个孩子,毛都没长齐,好蒙。要是稍稍大几岁,我和老大估计从此以后,就再也看不到你阿黄喽。”

    南云秋摸到他们身后,屏住呼吸。

    三个人停止了斗嘴,正在商量分赃的事情。

    领头的说道:

    “这匹马,我已经传信给寨主,择日孝敬给南山主。阿黄,到时候功劳少不了你的,兴许山主还能当面夸奖你呢。”

    “多谢营主栽培。”

    原来,

    山上最大的首领叫山主,一山又分为数寨,每寨设寨主,而一寨又下辖数个营地,每个营地有营主负责。

    可谓等级分明,组织严密,跟官场似的。

    嗯,南山主?

    南云秋一愣,敢情这二烈山的主人也姓南,兴许和自己还是同族人。

    大楚本来姓南的就不多,大都集中在楚州清江浦一带。

    “这刀嘛,质地不错,做工精良,你们用着不合适,还是给我吧。”

    营主抽出长刀,端详一下,非常满意。尔后,他贴近一看,借着火光,发现刀柄上还刻了四个小字:

    河防大营。

    顿时破口大骂:

    “混蛋,竟然劫的是官兵,你他娘的给咱们山头惹了大祸。”

    驴脸也逮住机会,报复阿黄:

    “狗日的,你眼睛瞎啊,官兵能劫吗?要是他们知道了,派兵进山围剿,咱们统统完蛋。”

    阿黄心里叫苦,回骂他们俩上百遍:

    刚才分赃的时候,也没见你们谦让,出了事情,就马上甩锅。

    平时还称兄道弟的,翻脸比翻书还快,真叫人恶心。

    “营主,怕什么!大不了咱再下去一趟,把那小子宰了,一了百了。”

    “嘶!”

    马通人性,锅底黑嗅到主人的气味,异常的兴奋,四蹄蹴踏,溅起的沙石飞到了歹人的脸上。

    三个土包子不懂马,根本不当回事,还瞪了马一眼。

    营主起了杀心,吩咐道:

    “既然如此,你们俩下去一趟,埋了那小子再回来,今晚咱就搭个帐篷在这过夜。记住,埋远点,埋深点,千万不能让官兵发现证据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心里不满,互相对望,骂骂咧咧拿起兵刃下山了。

    营主自斟自饮几杯,从铁钎子上撕咬下一大块山鸡肉,满嘴流油,大快朵颐。

    “还是做山贼好,日子逍遥自在,比种庄稼强百倍千倍。”

    丝毫没有察觉到,有人已摸到他的身后。

    营主还在自言自语:

    “宁为太平犬,不做乱世人。照我说,乱世更好,照样吃香喝辣的。太平时,老子只是个农民,脸朝黄土背朝天,辛苦一年也不过填饱肚皮。”

    很显然,他对自己从事的职业,很有自豪感。

    身后的南云秋冷冷道:

    “那也未必,乱世时,人命不值钱,说死就死,后悔都来不及。”

    “那又怎么样!人死鸟朝天,总归有一死。让你忍饥挨饿,活一千年又能如何?说来说去……咦,你是谁?”

    此刻,

    南云秋现出身形,目光里掠过阴冷,惨然道:

    “我丢了马,还有刀,刚刚在山下碰到阿黄,他说东西都在你这里。你说,我还能是谁?”

    “这个狗杂碎,果然靠不住,卖主乞命,不得好死。”

    不愧是营主,的确有两下子!

    趁说话的工夫,猛然一脚飞起,掀起沙土洒向南云秋,然后顺手向身后抄去。

    他要拿那把刀杀人。

    一连串的动作非常潇洒,只可惜,那把钢刀已经提前攥在了失主的手上。

    眨眼间,南云秋身形晃过,一脚踹翻了营主,刀锋已指向对方的咽喉处。

    “好汉不要激动,有话好好说,事情都是阿黄干的,和我无关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样当头真不光彩。刚才分赃时,你说过,都是你的英明领导,才有了今天的收获,怎么现在又和你无关呢?”

    营主爬起来,跪下地上,连声求饶:

    “小英雄饶命,小英雄饶命,可怜我上有八十老母,下有三岁的娃娃,我……”

    暗地里,却趁着夜色,悄悄抄起地上的铁钎子,猛地当胸刺来。

    “小子,去死……”

    南云秋钢刀侧翻,铁钎子正扎在刀面上,发出滋滋的声响,比铁铲铲锅的刺挠声还揪心。

    随即,他手腕轻翻,刀锋直插营主胸膛。

    那感觉,

    正如铁钎子穿过山鸡的身体一样,有点涩涩的。

    营主口吐鲜血,趴在地上抽搐两下,断了气。

    南云秋对着尸体轻蔑的骂了一句:

    “当山贼好吗?狗东西,撒谎都不会,你也就二十出头,会有八十老母?”

    他把尸体扶正,还保持手拿铁钎吃烤肉的姿势,然后自己藏在尸体身后。

    接下来,

    就静等另外两条小鱼上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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