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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侍卫叉起筷子,菜到嘴边又停下来,
他不敢吃了。
南云秋却无所谓,带头先吃,嚼得嘎嘎作响,非常享受的样子,几下子便把那碟子蕨菜吃个片甲不留。
“咱们驿站的酒很醇厚,远近闻名,还不上头,老爷们可以先尝尝。”
南云秋见驿卒很殷勤,
忙道:
“你不用伺候,下去吧。”
“驿站有规矩,要伺候老爷们吃好喝好,随时听候吩咐,等会儿还要收拾盘子呢。”
“不必,我们没有那么多规矩,你歇着吧,等吃好了会叫你,明天再来收拾也行。”
驿卒却不肯走,
眼巴巴看着他们。
南云秋放下筷子,突然想起了什么。
“伙计,你是什么地方人呐?”
“小人就是当地人。”
“不对,你的口音应该是楚州那边的,和此地的方言相差很多呀。”
“哦,老爷见多识广,我娘是楚州人,所以嘛,有点那边的口音。”
这个解释有点牵强,
因为他的楚州口音十分地道,完全没有此地的味道。
驿卒的工钱并不高,从几百里外的楚州来此讨生活,说不过去,
而且,
楚州水陆纵横,交通便利,哪怕就是捕鱼捞虾,也比这活得滋润,还不用背井离乡。
南云秋对他起了兴致,抬头细看,
顿时看出了端倪。
这家伙个子矮小,看起来挺机灵,却黑不溜秋,那肤色肯定是经常日晒所致,而刚才其他几个驿卒比他白得很多。
尤其是,
身上的驿卒服饰很宽大很长,衣角荡在大腿处,像是披了被褥出来一样。
极不合身,不像是他的尺码。
“你在这干了几年?”
“嗯,大概有五六年了吧。”
“那你怎会长得这么黑?”
“没办法,驿卒嘛,进进出出就是苦命,哪天不顶着日头,里里外外的穷忙乎?”
这番话露出了破绽!
驿卒就是在驿站伺候来往公差,平时多在屋内呆着,专门跑马送信的另有逻卒,他们根本不会成日暴晒。
如果干了五六年,
即便是刘毛哥那样,天天在水上讨生活的水帮兄弟,到这里也能捂白了。
说起刘毛哥,
南云秋突然意识到,这个操着浓浓楚州口音的人,会不会就是水帮的人?
那身肤色,
太像淮水上的那些兄弟们了。
可如果此人真是那样,那为何其他的驿卒都白白净净的,像是成日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流民。
“好吧,既然很辛苦,那就下去歇着吧,本老爷吃饭,不喜欢有人看着,不自在。”
南云秋摆起官架子,语气又不容置疑,
那个驿卒才不情愿的出去了。
“咱们忙碌也一天,来,喝点美酒解解乏。”
朴无金领会了他的意思,
也附和道:
“喝得高高美美的,睡觉也舒坦。”
里面觥筹交错,谈兴正欢,门外的身影隐约可见,差不多过了半炷香的工夫,郑侍卫结结巴巴道:
“你们喝着,我不胜酒力,先歇会儿。”
南云秋大声嘲弄:
“就这点量还吵着要喝酒,真能给男人丢脸,来,咱俩喝个痛快,不醉不休。”
“不行,我头疼得厉害,酒劲太大,哦,撑不住了。”
南云秋咕咚也饮了一口,如法炮制,趴在桌子上。
过了片刻,
那道身影出现在门口,正是那个黑不溜秋的驿卒,看三人全部被迷倒,冷哼一声,朝院子里短啸示意。
很快,
楼梯上响起急促的脚步声,
驿丞领着刚才那三名驿卒走进来,得意道:
“饶是你再奸猾,也抵挡不了洗脚水的滋味,全部绑起来,绑结实点,我去请主子过来。”
傻驿卒率先动手,
嘴里还骂道:
“狗东西,问这问那的,害得大爷差点露了馅,有种再问呐。”
“你们是什么人?”
“我们是……”
傻驿卒刚要回答,却发现是沉睡中的南云秋在问话,顿时僵在那里不知所措,没等回过神,便被刺透了胸膛。
朴无金和郑侍卫同时跃起,
眨眼间,
便拧断了另外二人的脖子,只剩下惊魂未定的黑驿卒,抬脚想溜,却被南云秋揪住后脖颈,疼得龇牙咧嘴。
“说,你们是什么人?”
南云秋两指顶在他的喉结处,做出要抠的动作。
“我,我们是烈山的流民。”
“领头的是谁?”
“我也不知道,我就是跟着营主来的,就是刚才离开的那个驿丞。”
南云秋经过二烈山,知道山帮的等级,山主是整座山的老大,下面按山头分为很多营,领头的就叫营主。
“赵阳在哪里?”
“他,他在……咦,你是谁,怎么会认识他?”
南云秋随口一诈,
果然不出所料,
这家伙就是楚州水帮的兄弟,看来赵阳果真投靠了烈山!
他记得在扬州时交待张九四,派人去告诉刘毛哥,务必要防范赵阳,
估计没有防住。
院子里响起了脚步声,从声音判断,至少有二三十人,至于暗处是否有弓箭手埋伏不得而知。
此刻,
如果贸然冲出去很危险,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敌人引到楼上,再设法除掉。
南云秋灵机一动,短刃抵在黑驿卒的心窝处,低声说了几句,
对方磕头如捣蒜。
刚出虎穴又到狼窝,真是糟糕透顶,南云秋杀心很重。
楼梯震天响,声音大老远就传过来,清晰可闻。
“他们那么轻易就中计了吗?”
“哪有那么容易,属下绞尽脑汁以身试险,才将他们引入彀中,不过总算不辱使命。”
“好,办得漂亮,我没有看错你。”
“多谢主子夸奖,属下愿意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
营主拍起响亮的马屁,将主子恭迎至房内,
只见三个人被反绑着跪在地上,黑驿卒站在南云秋身边,挺起胸膛,像个得胜的将军。
其实,肥硕的裤腿里面,
双腿在紧张的颤抖。
“魏大人,没想到吧,才几天呐,咱们又见面了,真有缘分。”
“是你?”
黑手露出真容,竟然是南云春!
南云秋万万没想到,
南云春会伏击他,会离开老巢,赶赴百里之外来杀他,足见对他的仇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
“这种缘分我宁可不要,因为它未必是好兆头。”
“现在才知道害怕,太晚了些,你在扬州城的狠劲哪去了?”
南云春嘲弄几句,
迅速拉下脸恶狠狠道:
“若不是你从中捣乱,张九四那帮海贼早就烟消云散,余众也会尽数被我招募,
你毁了我的大业,搅了我的好梦,
今晚你就替张九四去死吧。”
南云春头发蓬乱,胡子拉碴,发丝下掩盖着的那张脸,比以往更加惨白,白得没有一丝血色,
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睛,射出的寒光,阴翳而狠辣。
“你还杵在那干啥,过来。”
营主瞪着黑驿卒,
黑驿卒却不敢擅动,慢腾腾挪开半步,还低头看看南云秋,得到肯定的回复后,才敢离开两步。
“对了,他们俩呢?”
过了半天才发现少了两个驿卒,营主的心也够大的。
“他们,他们……”
“闭嘴!”
南云春嫌他打断了自己的情绪,怒吼一声,营主一激灵,连忙闪到旁边。
“来人,先把这两个东西拖出去活埋掉,我来好好消化消化魏大人。”
“慢着,他们只是普通的公差,出来混口饭吃而已,要杀要剐,冲我一个人来。”
“好胆量,好手腕,临死还想收买人心,
我不吃你这一套。
但凡是公差,在我眼中统统该死,拖出去。”
营主得令,带着几名手下,押上朴无金和郑侍卫去往后院。
南云秋挤着干巴巴的眼睛,
愧疚道:
“两位兄弟对不住,是我连累了你们,要杀就杀个痛快,要死就死的利索。你们不用管我,在下面等我就行。”
话听起来很别扭,
但是南云春很自负,没有听出弦外之音,还以为下面就是指地下,
更自以为是的认为,
下了迷药的这坛子酒,就能扭转乾坤,得偿所愿。
“把姓魏的拉到里间,我要单独和他说几句,你们退到门外守着。”
黑驿卒马上跑过来,搀扶起南云秋,而南云秋这时才发现,人群中有个人低着脑袋,似乎有意回避他的目光。
其实,
不用看也猜到,
那人就是彭大彪!
奇怪的是,
他是南少林的铁杆心腹,怎么又追随南云春,而且握刀的手上少了根小拇指。
刚走到里间,
南云春穷凶极恶,抬脚将南云秋踹了个跟头,还追上去狠揍了几拳头。用力过猛,还崴了手指头。
南云秋没有反抗,遭了不少罪,脸上泛出青紫,眼角处裂开了口子,冒出血丝。
就这几下子,
南云春竟呼呼喘着粗气,足见在山上养尊处优惯了,看来比在河防大营还要清闲。
稍稍解了恨,
南云春坐在椅子上,让南云秋跪在他面前,阴恻恻道:
“你到底是姓魏的啊,还是姓南啊?”
一句话,
就让南云秋彻底丢掉了幻想,丢掉了兄弟之间比藕丝还弱不禁风的联系!
过去,
纵然他俩之间并不亲近,但起码还是兄弟,打断骨头连着筋。
但对方这句话足以表明,
南云春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,竟然还痛下死手,痛下杀手,怎能不让他钻心地痛。
不用说,
他的真实身份,应该是信王告诉了南云春。
“那我倒是问问你,你是烈山的副山主啊,还是尚德的幕后之人?”
话音刚落,
南云春愕然变色,嘴巴张得大大的,像是刚咽进去个死耗子,腾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,颤抖道:
“你,你怎么知道这些?”
郑侍卫叉起筷子,菜到嘴边又停下来,
他不敢吃了。
南云秋却无所谓,带头先吃,嚼得嘎嘎作响,非常享受的样子,几下子便把那碟子蕨菜吃个片甲不留。
“咱们驿站的酒很醇厚,远近闻名,还不上头,老爷们可以先尝尝。”
南云秋见驿卒很殷勤,
忙道:
“你不用伺候,下去吧。”
“驿站有规矩,要伺候老爷们吃好喝好,随时听候吩咐,等会儿还要收拾盘子呢。”
“不必,我们没有那么多规矩,你歇着吧,等吃好了会叫你,明天再来收拾也行。”
驿卒却不肯走,
眼巴巴看着他们。
南云秋放下筷子,突然想起了什么。
“伙计,你是什么地方人呐?”
“小人就是当地人。”
“不对,你的口音应该是楚州那边的,和此地的方言相差很多呀。”
“哦,老爷见多识广,我娘是楚州人,所以嘛,有点那边的口音。”
这个解释有点牵强,
因为他的楚州口音十分地道,完全没有此地的味道。
驿卒的工钱并不高,从几百里外的楚州来此讨生活,说不过去,
而且,
楚州水陆纵横,交通便利,哪怕就是捕鱼捞虾,也比这活得滋润,还不用背井离乡。
南云秋对他起了兴致,抬头细看,
顿时看出了端倪。
这家伙个子矮小,看起来挺机灵,却黑不溜秋,那肤色肯定是经常日晒所致,而刚才其他几个驿卒比他白得很多。
尤其是,
身上的驿卒服饰很宽大很长,衣角荡在大腿处,像是披了被褥出来一样。
极不合身,不像是他的尺码。
“你在这干了几年?”
“嗯,大概有五六年了吧。”
“那你怎会长得这么黑?”
“没办法,驿卒嘛,进进出出就是苦命,哪天不顶着日头,里里外外的穷忙乎?”
这番话露出了破绽!
驿卒就是在驿站伺候来往公差,平时多在屋内呆着,专门跑马送信的另有逻卒,他们根本不会成日暴晒。
如果干了五六年,
即便是刘毛哥那样,天天在水上讨生活的水帮兄弟,到这里也能捂白了。
说起刘毛哥,
南云秋突然意识到,这个操着浓浓楚州口音的人,会不会就是水帮的人?
那身肤色,
太像淮水上的那些兄弟们了。
可如果此人真是那样,那为何其他的驿卒都白白净净的,像是成日躲在深山老林里的流民。
“好吧,既然很辛苦,那就下去歇着吧,本老爷吃饭,不喜欢有人看着,不自在。”
南云秋摆起官架子,语气又不容置疑,
那个驿卒才不情愿的出去了。
“咱们忙碌也一天,来,喝点美酒解解乏。”
朴无金领会了他的意思,
也附和道:
“喝得高高美美的,睡觉也舒坦。”
里面觥筹交错,谈兴正欢,门外的身影隐约可见,差不多过了半炷香的工夫,郑侍卫结结巴巴道:
“你们喝着,我不胜酒力,先歇会儿。”
南云秋大声嘲弄:
“就这点量还吵着要喝酒,真能给男人丢脸,来,咱俩喝个痛快,不醉不休。”
“不行,我头疼得厉害,酒劲太大,哦,撑不住了。”
南云秋咕咚也饮了一口,如法炮制,趴在桌子上。
过了片刻,
那道身影出现在门口,正是那个黑不溜秋的驿卒,看三人全部被迷倒,冷哼一声,朝院子里短啸示意。
很快,
楼梯上响起急促的脚步声,
驿丞领着刚才那三名驿卒走进来,得意道:
“饶是你再奸猾,也抵挡不了洗脚水的滋味,全部绑起来,绑结实点,我去请主子过来。”
傻驿卒率先动手,
嘴里还骂道:
“狗东西,问这问那的,害得大爷差点露了馅,有种再问呐。”
“你们是什么人?”
“我们是……”
傻驿卒刚要回答,却发现是沉睡中的南云秋在问话,顿时僵在那里不知所措,没等回过神,便被刺透了胸膛。
朴无金和郑侍卫同时跃起,
眨眼间,
便拧断了另外二人的脖子,只剩下惊魂未定的黑驿卒,抬脚想溜,却被南云秋揪住后脖颈,疼得龇牙咧嘴。
“说,你们是什么人?”
南云秋两指顶在他的喉结处,做出要抠的动作。
“我,我们是烈山的流民。”
“领头的是谁?”
“我也不知道,我就是跟着营主来的,就是刚才离开的那个驿丞。”
南云秋经过二烈山,知道山帮的等级,山主是整座山的老大,下面按山头分为很多营,领头的就叫营主。
“赵阳在哪里?”
“他,他在……咦,你是谁,怎么会认识他?”
南云秋随口一诈,
果然不出所料,
这家伙就是楚州水帮的兄弟,看来赵阳果真投靠了烈山!
他记得在扬州时交待张九四,派人去告诉刘毛哥,务必要防范赵阳,
估计没有防住。
院子里响起了脚步声,从声音判断,至少有二三十人,至于暗处是否有弓箭手埋伏不得而知。
此刻,
如果贸然冲出去很危险,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敌人引到楼上,再设法除掉。
南云秋灵机一动,短刃抵在黑驿卒的心窝处,低声说了几句,
对方磕头如捣蒜。
刚出虎穴又到狼窝,真是糟糕透顶,南云秋杀心很重。
楼梯震天响,声音大老远就传过来,清晰可闻。
“他们那么轻易就中计了吗?”
“哪有那么容易,属下绞尽脑汁以身试险,才将他们引入彀中,不过总算不辱使命。”
“好,办得漂亮,我没有看错你。”
“多谢主子夸奖,属下愿意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
营主拍起响亮的马屁,将主子恭迎至房内,
只见三个人被反绑着跪在地上,黑驿卒站在南云秋身边,挺起胸膛,像个得胜的将军。
其实,肥硕的裤腿里面,
双腿在紧张的颤抖。
“魏大人,没想到吧,才几天呐,咱们又见面了,真有缘分。”
“是你?”
黑手露出真容,竟然是南云春!
南云秋万万没想到,
南云春会伏击他,会离开老巢,赶赴百里之外来杀他,足见对他的仇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。
“这种缘分我宁可不要,因为它未必是好兆头。”
“现在才知道害怕,太晚了些,你在扬州城的狠劲哪去了?”
南云春嘲弄几句,
迅速拉下脸恶狠狠道:
“若不是你从中捣乱,张九四那帮海贼早就烟消云散,余众也会尽数被我招募,
你毁了我的大业,搅了我的好梦,
今晚你就替张九四去死吧。”
南云春头发蓬乱,胡子拉碴,发丝下掩盖着的那张脸,比以往更加惨白,白得没有一丝血色,
还有那双深邃的眼睛,射出的寒光,阴翳而狠辣。
“你还杵在那干啥,过来。”
营主瞪着黑驿卒,
黑驿卒却不敢擅动,慢腾腾挪开半步,还低头看看南云秋,得到肯定的回复后,才敢离开两步。
“对了,他们俩呢?”
过了半天才发现少了两个驿卒,营主的心也够大的。
“他们,他们……”
“闭嘴!”
南云春嫌他打断了自己的情绪,怒吼一声,营主一激灵,连忙闪到旁边。
“来人,先把这两个东西拖出去活埋掉,我来好好消化消化魏大人。”
“慢着,他们只是普通的公差,出来混口饭吃而已,要杀要剐,冲我一个人来。”
“好胆量,好手腕,临死还想收买人心,
我不吃你这一套。
但凡是公差,在我眼中统统该死,拖出去。”
营主得令,带着几名手下,押上朴无金和郑侍卫去往后院。
南云秋挤着干巴巴的眼睛,
愧疚道:
“两位兄弟对不住,是我连累了你们,要杀就杀个痛快,要死就死的利索。你们不用管我,在下面等我就行。”
话听起来很别扭,
但是南云春很自负,没有听出弦外之音,还以为下面就是指地下,
更自以为是的认为,
下了迷药的这坛子酒,就能扭转乾坤,得偿所愿。
“把姓魏的拉到里间,我要单独和他说几句,你们退到门外守着。”
黑驿卒马上跑过来,搀扶起南云秋,而南云秋这时才发现,人群中有个人低着脑袋,似乎有意回避他的目光。
其实,
不用看也猜到,
那人就是彭大彪!
奇怪的是,
他是南少林的铁杆心腹,怎么又追随南云春,而且握刀的手上少了根小拇指。
刚走到里间,
南云春穷凶极恶,抬脚将南云秋踹了个跟头,还追上去狠揍了几拳头。用力过猛,还崴了手指头。
南云秋没有反抗,遭了不少罪,脸上泛出青紫,眼角处裂开了口子,冒出血丝。
就这几下子,
南云春竟呼呼喘着粗气,足见在山上养尊处优惯了,看来比在河防大营还要清闲。
稍稍解了恨,
南云春坐在椅子上,让南云秋跪在他面前,阴恻恻道:
“你到底是姓魏的啊,还是姓南啊?”
一句话,
就让南云秋彻底丢掉了幻想,丢掉了兄弟之间比藕丝还弱不禁风的联系!
过去,
纵然他俩之间并不亲近,但起码还是兄弟,打断骨头连着筋。
但对方这句话足以表明,
南云春已经知道他的真实身份,竟然还痛下死手,痛下杀手,怎能不让他钻心地痛。
不用说,
他的真实身份,应该是信王告诉了南云春。
“那我倒是问问你,你是烈山的副山主啊,还是尚德的幕后之人?”
话音刚落,
南云春愕然变色,嘴巴张得大大的,像是刚咽进去个死耗子,腾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,颤抖道:
“你,你怎么知道这些?”